大力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 加快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
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中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最高奖项,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以点带面的重要引领作用。2023年7月正式公布了2022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,在教育界和社会上引发强烈关注。与往届一样,本届成果奖是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指导下,由中国教育学会承担组织评审工作。如何做好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的宣传、推广和应用,进而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,为此我们对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原司长、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吕玉刚进行了专访。
要实现这一目标,不能仅靠行政号召,而需构建一个以学生成长为中心、以专业机制为支撑、以生态优化为保障的系统性工程。以下是四个关键维度的思考:
一、 前提:锤炼成果,确保“值得推广”与“能够推广”
推广的前提是成果本身过硬且具备可迁移性。这要求我们在成果的培育与遴选阶段,就注入“推广基因”。
• 价值内核坚实: 成果必须经得起“三个关注”的检验(即是否真正促进学生发展、是否有扎实的专业过程、是否具备可迁移性)。其价值应体现在解决了真实、普遍的教学痛点,而非仅为展示性、表演性的“样板”。
• 模式提炼清晰: 优秀的实践需被提炼成可理解、可操作、可调整的“核心模型”或“关键策略”,剥离其对特定名师或极端资源的过度依赖,呈现其教育逻辑的本质。
• 证据链条完整: 成果应提供基于情境的、多维度的证据(不仅是成绩,更包括学生学习状态、能力提升、教师专业成长等),使其说服力建立在严谨的证据而非单纯的经验陈述之上。
二、 关键:创新机制,推动“精准转化”与“深度融合”
推广不是简单的“复制-粘贴”,而是复杂的“转化-生成”过程,需要精细化的专业支持机制。
• 分类推广,按需对接: 建立“成果资源库”,并对其进行分类、标引(如适用学段、学科、核心问题等),方便不同地区、学校按需“选种”,实现从“漫灌”到“滴灌”的转变。
• 专业“翻译”与伴导: 组织成果创造者、教研员、教育理论工作者形成“推广指导共同体”,帮助接受学校理解成果精髓,并协助其进行校本化改造,避免“水土不服”。推广过程应是持续的“专业伴导”,而非一次性“培训交付”。
• 创设融合实践场域: 通过设立“成果应用示范区”、组建“学校改进联盟”、开展“主题式跨校教研”等方式,为成果的落地提供真实的实践、反思与协作平台。
三、 保障:优化生态,激励“主动应用”与“协同共创”
良好的区域和学校生态是成果扎根生长的土壤。
• 改革评价导向: 将学校与教师主动学习、创造性应用优秀成果并取得实效的情况,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师专业发展评价体系,从“要求应用”转向“激励应用”。
• 赋权增能于学校: 给予学校在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更大的自主权,鼓励校长和教师基于校情,大胆借鉴、整合、创新各类成果,形成“一校一案”的实践样态。
• 构建开放协作网络: 利用信息技术平台,打破时空界限,促进成果持有方与需求方、不同应用学校之间的常态化交流、资源共享与问题协商,形成持续进化的“成果应用生态圈”。
四、 旨归:聚焦发展,实现“质量提升”与“公平促进”
所有推广工作的最终评判标准,必须落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涵上。
• 以学生实际获得为标尺: 检验成果推广成效的核心,是看是否在更大范围内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,是否有效缩小了校际、区域间的教育差距。
• 推动教师群体专业崛起: 成果推广的过程,应成为广大教师深度参与、在实践中学习和研究、实现专业进阶的“第二研修学院”,从而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的育人能力。
• 贡献于教育治理现代化: 通过优秀教学成果的系统推广,探索出一条依靠专业力量、证据驱动、协同改进的教育质量提升路径,为教育治理现代化提供实践范例。
总结而言,大力推广优秀教学成果,本质上是将教育创新从“个体智慧”转化为“公共财富”,将“静默经验”激活为“流动资本”的战略过程。 它要求我们超越简单的“移植”,致力于深度的“转化”与“生成”。当每一颗优秀的“种子”都能在适宜的土壤中焕发生机,并与其他种子交汇成一片生机勃勃的“森林”时,基础教育的高质量、均衡化发展才能真正从理想照进现实。
这是一项需要耐心、专业和协同的工程,其最终目的,正是让更多学生和教师,都能被优质教育的阳光所照耀。